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装配式建筑推进情况的通报
陕建发﹝2020﹞10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季度,各地按照省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精神和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谋划,推进年度计划制定和项目建设等工作,助力复工复产。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度计划制定。各市(区)对照《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15号)和本地实施方案,结合本地产业基础、技术发展等实际,对年度工程建设进行了摸底和分析、测算,确定了年度发展计划,目标导向,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计划比例,西安30%、渭南20%、榆林20%、西咸20%、铜川15%、韩城15%、宝鸡13.5%、杨凌13.3%、延安8.4%、安康1.5%;装配式建筑计划开工建设规模,西安600万平方米、榆林100万平方米、宝鸡67万平方米、渭南60万平方米、西咸45万平方米、铜川15万平方米、延安13.42万平方米、安康7.3万平方米、杨凌6万平方米、汉中5.5万平方米、商洛4万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根据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及疫情防控等需求,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分流检测中心等工程开工建设、投入使用。一季度装配式在建建筑面积共321.14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180.36万平方米、续建140.78万平方米。(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个别城市装配式建筑年度计划制定工作迟滞、仍未完成;少数城市装配式建筑计划建设规模、占新建建筑比例,缺项、不够科学。部分城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铜川、渭南、安康、韩城一季度新开工项目为零。
(二)统计报告制度不完善。装配式建筑工作动态、统计报告,是开展分析研判、优化工作举措的重要要素。一季度,仅宝鸡、铜川、榆林、西咸、杨凌等市(区)上报了专题工作会议、推进座谈会等动态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今年是“十三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关键性之年。各地要坚持目标导向,紧盯薄弱环节与问题,要把健全机制、落实政策作为重点,持续用力,推动装配式建筑的提质扩面。
(一)要切实完善工作计划。要切实发挥计划的调控作用,认真筹划,细化进度安排、工作指标及部门分工,进一步压实责任,制定和完善装配式建筑年度计划;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土地供应、规划设计等情况,按照季度进行分解,科学有序地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二)要切实推动项目建设。要结合实际,用好用足引导扶持政策,发挥基础设施配套、财政金融等相关措施,激发市场发展动能,提高装配式建筑市场实施能力。装配式建筑新建项目,要把开工作为着力点,加快工程项目前期进度;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施工许可等环节,做到部门联动,政策要求“一致”、技术规定“一致”,建立统一的项目管理台账,确保施工按计划、质量有保障。装配式建筑续建项目,要加强跟踪管理,组织项目加快复工复产,严格按照经审批的装配式建筑设计进行施工;对施工中未落实装配式建筑设计要求,变更计划,达不到相关要求的,要按照市场主体责任分类,计入房地产开发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企业不良信用信息。
(三)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市县政府负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具体,职能部门抓落实。坚持抓点促面,建设一批技术先进、质量优良、经济适用的试点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关键性作用,着力构建竞争适度、上下游联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协调和专业化发展的良性市场格局,有积极性的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加强统计和总结分析,及时推广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工程试点示范、会议、培训、技术交流等工作动态信息,请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22日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