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21〕8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方向,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住建行业2030年前碳达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根据省厅年度重点工作和科技创新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重点
科技项目申报分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和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等3类。申报内容应聚焦支撑引领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需求,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按选题申报,预期研究成果能够为公共政策提供技术支持;科研开发、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按申报方向申报,技术水平先进,预期研究成果明确具体,成果转化应用对象落实。
(一)软科学研究类项目
申报选题为“陕西省住建行业碳达峰与碳中和实现路径和措施研究”。围绕摸清碳排放底数、推进行业绿色低碳循环高质量发展,理清行业碳排放边界,梳理分析发展现状、制约因素、问题成因,提出碳达峰的具体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为我省实现住建行业2030年前碳达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提供技术支撑。
(二)科研开发类项目
申报方向包括“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与建筑能效提升、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管理、数字家庭和数字社区建设、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绿色宜居村镇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技术供给。鼓励优先开展的技术领域:
1.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主要包括:BIM技术在设计和施工中的应用研究,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研究,装配式建造技术的集成应用研究,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技术,建筑机器人开发与应用,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督管理技术等。
2.绿色建筑与建筑能效提升。主要包括:高品质绿色建筑技术,绿色建筑技术、装配式建筑与低能耗建筑技术集成应用研究,城镇污水高标准排放和再生水利用技术,城市固废高效处理与安全利用技术,智能化生活垃圾清扫与清运装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检测与评估技术,城镇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与能效提升集成技术等。
3.住建领域碳达峰目标管理。主要包括:区域级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标准研究,碳排放数据库模型研究,碳排放定额研究,减碳路径研究,碳排放实时检测技术与管理方法研究等。
4.数字家庭和数字社区建设。主要包括:数字家庭需求及家庭对社区服务需求模块研究,数字家庭需求与社区服务需求计算模型研究,区域信息门户平台搭建,数字家庭商业模式研究,数字社区建设示范等。
5.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主要包括:城市信息采集、诊断与评估技术,城市更新改造与性能提升技术,城市生态修复与功能修补技术,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技术,城市安全韧性建设与管理技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与监测评估技术,历史文化名城检测、保护、管理与活化更新技术等。
6.城市精细化管理。主要包括:城市信息模型(CIM)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与精细化管理技术,重大基础设施协同配置技术与管理模式研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技术,城市生活垃圾精细化管理与治理技术等。
7.绿色宜居村镇建设。主要包括:绿色宜居村镇建设与改造技术,绿色宜居村镇环境综合整治与保护技术,农村建筑能效提升与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村镇生活污水控制与生态治理技术,村镇固体垃圾收运与处理技术等。
(三)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项目
1.示范内容
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项目所应聚焦工程施工的绿色发展、能效提升、节能环保,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节约人力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要求,突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标准创新。应用的技术为省内领先或优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能形成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或有代表性的样板工程。
2.申报条件
(1)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等土木工程,单体建筑建设规模在2万平方米(含)以上、群体工程建设规模在5万平方米(含)以上,市政、交通工程投资在5000万元(含)以上,住宅建筑必须为全装修工程,处于拟建或在建(主体尚未完工)阶段。应用重大、先导、高新技术的工程或其它特殊工程可不受规模限制。
(2)有较为完善的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及特点难点、绿色施工组织管理措施、新技术应用计划、技术创新计划、主要示范内容、主要考核指标、节能降耗减排计划、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等。
(3)在创建示范工程的过程中,能够结合工程特点,组织绿色施工技术攻关和创新,且在施工周期内应完成方案中的全部内容,满足《住建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指标及实施与评价指南》(附件1)要求。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施工总承包,鼓励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组织推荐单位。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由工程所在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部省直属有关单位、省管行业学(协)会,中省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可直接申报。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审核、推荐要严格把关;加强对本市区(单位)申报项目审查及以往推荐并立项项目的结题、清理,提高对厅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执行率。
(二)申报要求。按照申报方向申报,突出创新性、可操作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不支持申报方向以外的项目。申报单位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程符合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工手续齐全,规划、施工图等审查合格,已开工的,未出现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已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三)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应填写《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科研开发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附件4),项目申报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交由推荐部门(单位)审核。
(四)申报程序。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推荐部门(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各推荐部门(单位)将汇总后的推荐项目清单连同经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式一份(A4胶装成册)及Word格式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五)申报时间。各推荐单位请于2021年7月30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报推荐函及相关申报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王华 郭锦
电话:029-63915778
邮箱:kjc5775@163.com
附件:2.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10日